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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罚款45万元“渝沈事件”了结了

2000-03-18 来源:生活时报 张 健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3月17日讯就在2000年甲A联赛开赛之际,渝沈事件今天终于有了说法,假球未被证实,但中国足协依然以两队延迟比赛6分钟为由,宣布对沈阳海狮和重庆隆鑫两俱乐部各罚款45万元。

中国足协在罚单中指出,去年甲A联赛第26轮海狮与隆鑫队比赛前,虽经比赛监督和裁判员多次催促,仍未能按规定时间出场比赛,导致该场比赛比其他赛场延迟六分钟开球,严重干扰了联赛的正常工作秩序,在社会上造成极恶劣影响。两队的违规行为,是无视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,未能严格执行“关于最后一轮比赛同时开球的通知”及“加强甲级联赛最后三轮比赛管理工作的通知,为此,参照“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纪违规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,作出如下处理决定:

一、给予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和前卫寰岛足球俱乐部严重警告,并各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处罚。

二、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调查情况,认为两个队的主教练未能履行其职责,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决定给予两个队主教练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。

三、在该场比赛中,重庆隆鑫队的部分运动员,上下半场表现反差较大,未能充分表现出积极进取、顽强拼搏的精神,为此纪律委员会责成俱乐部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。

四、担任该场比赛的比赛监督王有民,未能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,负有督导不力的责任,为此建议中国足协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
此外,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今天还公布了对重庆隆鑫队姜滨的处罚决定,他因违反冬训纪律,被处以停止参加甲A联赛一场,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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